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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进社区详解“特困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9:17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记者 李丹 实习生 徐匡宇) “我孩子去年考上大学,已经领了3000元钱补助,今年还有啥资助?”“我到医院看病,如果有医疗救助,是直接就把医药费免了,还是我得先垫上?”……昨日下午,鞍山市民政局相关人员到铁东区湖南街道石河社区,就新出台的《鞍山市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低保对象进行现场解答。来自铁东、铁西、立山的近1000名市民赶到现场咨询自己关心的相关政策。

  据介绍,新出台的《社会救助办法》包括基本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援助、住房援助、供暖救助、应急救助和社会互助八个方面,共计47项具体内容。它将相关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救助程序、责任部门等向社会公开,引起了市民尤其是特困群体的关注。

  昨日,低保对象问得最多的还是子女入学方面的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以及住房采暖费的减免等问题。比如说,有位石河社区低保对象询问,她的孩子是去年考上大学的,已经领到3000元补助了,想问问今年还有没有相关补助。对此相关人士解释,3000元的入学补助是一次性的,主要是解决学生考上大学后,没有资金入学的难题,至于入学后的在读大学生怎么办,可以申请国家高校助学贷款,不需要偿还利息,大学毕业后偿还本金即可。还有的低保对象询问医疗救助。对此,有关人士解释,医疗救助包括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政府承担门诊医疗费用的60%,个人承担40%,每年每人享受门诊救助的最高金额为100元,如果家里是三口人,那么最高金额就是300元;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政府承担住院医疗费用的60%,定点医院减免10%,个人承担30%,每年每人享受住院救助的最高金额为2000元。

  此外,相关人士还就低保调标、就业援助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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