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技能培训机构需定点认定才能开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9:20 青年时报 | |||||||||
技能培训机构目前发展迅速,但问题也不少。 近日,对就业再就业定点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出台新的办法,今后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的技能培训机构都需进行评估,然后颁发定点培训机构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认定条件包括:满足开展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师资、场地和设施设备;所设培训职业(工种)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适应培训对象学习需求;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培训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近二年内没有发生学员重大投诉事件;配有专门人员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工作,有比较稳定的就业渠道,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较高。 今年9月、12月,将分两批开展认定。各培训机构须在2006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杭州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本,表格可在杭州市劳动保障网下载。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任彦 通讯员 施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