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第21、23、24号)办理情况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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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0:0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第21、23、24号)办理情况的决议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 第21、23、24号 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
会议指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既是事关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交通需求快速增长,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和矛盾日益凸现,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因此,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加快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是提高城市整体形象,改善投资和生活环境,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具有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改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问题。 会议强调,要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步伐,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排队,分步解决,做到城区道路在规划、建设、管理上一体化;要加强对市政道路建设、改造资金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专款专用;要相对集中部分资金,优先安排花钱较少、见效快的项目;要加大对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力度,整合和优化执法队伍资源,形成合力,各司其职,不断强化综合整治力度,保证管理和执法到位,提高执法效率;要采取扶持措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应城市发展和满足市民出行的需要;要加大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促使公共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交通畅通和安全,营造改善公共交通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继续争取将海湾大桥纳入“年票制”的范围,从根本上减轻老市区道路交通的压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