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建立南澳县海上渔业安全通讯救助网络的议案(第1号)办理情况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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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0:0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请求建立南澳县海上渔业安全通讯救助网络的议案(第1号)办理情况的决议 2006年8月23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建立南澳县海上渔业安全通讯救助网络的议案 第1号 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会议同意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 会议指出,南澳县是渔业大县,全县渔业人口占40%,渔船近千艘,渔船作业海区处在太平洋和南海热带风暴最常经过的路径上,而且与国际商船航道交叉,海上渔业生产的安全经常受到威胁。遇险的作业渔船往往因为通讯设备落后,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因此,建立南澳县海上渔业安全通讯救助网络,既是渔业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也是广大渔民的迫切愿望,是一项惠及广大渔民的民心工程。 会议要求,市、县财政主管部门要确保把本级政府办理议案需投入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人大将在审议汕头市2007年预算草案时对该项资金的落实情况依法进行跟踪监督。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要协助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局做好渔业专用无线电通信频率的使用申请和人员上岗培训等各项前期工作,在网络的建设和使用管理中给予业务指导。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加强对议案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通过适时组织议案实施情况检查,确保议案办理报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网络的综合效益,把这项惠及广大渔民的民心工程办实、办好。 会议还要求,市政府要认真总结建设南澳县海上渔业安全通讯救助网络的经验,逐步向我市其他涉渔区县推广,最终形成全市性的海上渔业安全通讯救助网络,实现网络资源共享,更好地服务我市海上渔业安全生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