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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奶凭亲子证索赔偿 若不给钱再告重婚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0:4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8月24日消息(记者刘湛) 19岁认识了有妇之夫,同居多年并生育一个女儿。分手时,两人签下分手协议:男方支付女方70万元精神、生活补偿费和110万元女儿抚养费。因男方一直不兑现,二奶拿着协议书和亲子鉴定告上法院,讨要“欠账”。昨日,该案在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

  小敏(化名)在诉状中称,其与被告于1997年5月相识,被告隐瞒其已经结婚的事实
。年仅19岁的她开始与陈洪(化名)同居,1998年生下了女儿。后来小敏得知陈洪已结婚,并有子女。 2004年,陈洪提出分手。2004年10月30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两人的女儿由小敏抚养,陈洪给付女儿抚养费110万元,并给付小敏70万元的精神和生活补偿费。 但协议签定后,陈洪却一直没有兑现。“他是一家大企业的董事长,当时已有了数千万资产。”多次讨要无果,小敏决定诉诸法院。 法院立案后,小敏还给女儿做了亲子鉴定,证实女儿确系她和陈洪所生。

  庭审结束后,小敏向记者透露,陈的辩护律师庭审时认为该分手协议无效,并指出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陈洪的行为也侵犯了其妻子的财产权。同时,该律师还表示,小敏是明知陈洪已婚而自愿与其同居的。

  双方在庭审时都表示,愿意私下再进行调解,法官同意给双方一定期限进行调解。如果达不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依法进行判决。 小敏表示,如果官司败诉,她将起诉对方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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