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破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 涉税金额1.5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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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1:3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4日电据广州日报报道,为全国15个省、直辖市的89家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涉案价税达人民币1.57亿元。23日,中山市公安局通报了该市最大的一宗亿元涉税大案。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05”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做出判决,3名被告周×明、周×伟和关×华分别被判处12年、7年和3年有期徒刑。 2004年4月初,中山市公安局接到通报,中山一家公司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重大嫌疑
从案发到告破仅十天时间。犯罪嫌疑人落网后,侦查人员经过搜查,查获大量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私刻的银行公章等,还有大量的赃款、赃物。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03年1月7日至2004年3月29日间,他们先后虚开了117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广东、湖北、江苏、河南、北京、上海、浙江等15个省、直辖市的89个受票单位,交易金额达人民币1.34亿元,税额达人民币0.229亿元,价税合计达人民币1.57亿元。 随后,专案组去广州、武汉、郑州等地追缴税款,通过受票企业直接追回的税款近2000万元。另外,余下的近300万元税款也全部追缴。至此,该案流失的国家税款损失全部被挽回。 (王锋、易剑、刘国良、韩晓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