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点工偷窃金首饰 一年后佩戴露马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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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4:5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黄检)趁做钟点工之机偷窃女主人金首饰的李腊梅,一年后佩带这些金首饰,结果被女主人认出。李腊梅昨被黄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4年10月的一天晚上7时,李通过他人介绍,来到本市制造局路一小区的周家做钟点工。趁东家在餐厅吃晚饭,李走进卧室,在床头柜上窃得价值人民币2100余元的金项链1根和金耳环1副,而周女士并未察觉。事隔一年多,李于今年5月20日再次来到周家做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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