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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点工偷窃金首饰 一年后佩戴露马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4:5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黄检)趁做钟点工之机偷窃女主人金首饰的李腊梅,一年后佩带这些金首饰,结果被女主人认出。李腊梅昨被黄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4年10月的一天晚上7时,李通过他人介绍,来到本市制造局路一小区的周家做钟点工。趁东家在餐厅吃晚饭,李走进卧室,在床头柜上窃得价值人民币2100余元的金项链1根和金耳环1副,而周女士并未察觉。事隔一年多,李于今年5月20日再次来到周家做工,并
把窃得的金项链和耳环戴在身上。李在做工走动时,周女士看见那些金首饰,顿觉眼熟,便立刻回想起一年多前遗失的那些金首饰。谨慎的周女士对李说:“我准备到外地出差,你是否可以把耳环借给我用一下。”李很爽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周女士带着原始发票和耳环去首饰店鉴定,耳环的重量恰与发票上写的一样。3天后,当李腊梅又一次来到周家做工时,周即向警方报案,李被抓获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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