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公司质检员强奸13岁女孩 曾想与其父母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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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5:5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魏国安 华健)昨日上午10时许,在石狮蚶江一服装厂打工的四川人蒋某,被带进蚶江派出所接受调查。据警方介绍,今年30多岁的蒋某,涉嫌强奸年仅13岁的四川女孩香兰(化名)。 香兰的堂姐夫证实,事发后,香兰父母曾与蒋某协商私了,但因“价钱不理想”而作罢。
堂姐 13岁堂妹被人强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石狮市蚶江镇玉山工业区东浦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在该厂三楼平车车间,有一处空位。香兰的堂姐黄小姐介绍,香兰的爸妈在石狮锦尚打工,孩子平时跟着他们,偶尔在厂里干点活,那个空位就是香兰做事的地方。 黄说,20日中午,香兰没到车间来做事,他们都联系不上她。直到22日中午,香兰才一个人回到厂里。当天傍晚,黄小姐打电话叫香兰的父母过来,在父母的逼问下,香兰才说,20日那天,她与厂里一名30多岁的男子一起出去玩,这名男子多次拿钱哄她。22日凌晨3时许,这名男子将香兰带到附近的一片树林里,用手摸她的身体,尽管香兰反抗,但最终还是被他强暴了。 厂方 当事双方曾想私了 据东浦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讲,香兰所说的那名男子姓蒋,是一名质检员,负责产品验收,今年上半年进厂。 东浦服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文林介绍,22日晚7时许,香兰的父母带着她来到厂里找蒋某“理论”时,他才知道这件事,他曾建议香兰父母去报警,可是后来听说双方决定协商私了。 陈总经理说,在公司办公室,双方协商到23日凌晨仍无结果。昨日上午,双方又在公司食堂继续协商。但是,上午10时许,蚶江派出所来了民警,将蒋某带走了。 陈总经理的说法,得到了香兰堂姐夫的证实,但他不肯透露香兰父母的联系方式。 陈还说,香兰“没在厂里员工的花名册上登记,也没有领取厂里的工资,所以不算厂里的员工。她是被老乡带来厂里学艺的。” 警方 此案定性为强奸案 昨日下午5时30分许,记者来到蚶江派出所。一名经办民警对记者说,警方已将此案定性为强奸案,犯罪嫌疑人蒋某于1969年出生,四川人,目前已被警方控制,蒋某对其强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受害者今年13岁,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在蚶江派出所值班室,记者看到犯罪嫌疑人蒋某。他双手被铐在椅子上,身体微胖,肤色黝黑,穿一件深色T恤。记者欲采访蒋某,但遭到警方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