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盗版百日行动”开始 预装盗版软件可罚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6:02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天,南京“反盗版百日行动”开始专项整治市场上销售电脑预装盗版软件的违法行为。 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杨婕处长介绍,依照相应条例,经营、预装盗版违法软件是要负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对于一次经营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版权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相关专题:反盗版百日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