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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民警空手出警 未制止醉汉行凶杀人被判刑(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2:50 国际在线

  第三幕 便服民警尾随凶徒见两人被砍难制止

  砍死了小贞后,吴铨全继续往马岗市场方向走,而李某只是步行跟随其后。当吴铨全走到马岗信用社门口时,阿全正好从里面走出来,被吴铨全砍成重伤,这时,李某从附近找了一把木梯,试图要扫倒吴铨全但没有成功。吴继续前行行凶。此后,他又持刀将另一村民阿佳的头部砍伤。

  当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当吴铨全逃到南塘路附近时,被赶来支援的民警用枪击伤抓获。“我躺在病床上只记得上午喝了酒,其他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吴铨全后来甘愿认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他无期徒刑。

  事件发生后,欧某和李某被公安机关开除了公职。2004年6月4日,警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小贞的家属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判决

  不穿警服不带枪出警属违规,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导致一死两伤算犯罪

  犯玩忽职守罪两民警获轻判

  “身为警察,目睹歹徒持续行凶伤害群众,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2004年9月1日,佛山市检察院批准对李某和欧某实施逮捕,并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顺德区法院审理认为,马岗派出所对接处警的有关规定中第三条写明:“出警民警除经批准允许穿便服外,一律穿警服、携带好手枪、手铐、询问记录等”,两被告在出警前知道要去处理持刀行凶事件,也知道相关规定,但没有带任何武器警械就匆匆出警,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此外,他们到达现场后,在长达近一个小时的处警过程中,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制止行凶者和疏散周围群众,致使处警现场发生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在量刑时,法院考虑到两人犯罪情节轻微,已被开除公职,公安机关也已为死者的家属作了赔偿,于是从轻处罚。去年5月,顺德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李某和欧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

  宣判后,欧某不服提出上诉。记者昨天获悉,佛山中院已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信息时报 闫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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