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遭性虐待 偷拍取证状告台湾丈夫(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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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4:22 重庆时报 | |||||||||
张燕被虐待后的伤痕。 野蛮的丈夫虐待张燕的药片、胶带等工具。本报记者万难 摄 本报讯 (记者龙淼 邹宇) “他就像一个魔鬼,我的精神都要崩溃了,几次想跳楼了断”。从重庆到台湾,31岁的合川女孩张燕(化名)想追求幸福美满的生活,可接连遭受毒打令她迷茫;从台湾回到重庆,原本想重新开始有尊严的生活,但又遭受令人发指的性虐待…… 朋友牵红线远嫁台湾
张燕于1994年只身来渝,2004年应聘到一家公司的经理职务,在朋友的介绍下,她开始与比她大6岁的台湾男子刘明(化名)接触。11月19日,两人开始了第一次电话聊天,电话了解到刘明家住台湾桃园县,在一家企业开车,每月工资6万新台币(约1万人民币)。2005年6月16日,刘明带着父母和4个兄弟姐妹来渝,与张燕举行了隆重的婚礼。12月,张燕辞掉工作随刘飞赴台湾。 饭桌放屁遭毒打 抵达台湾后,张燕开始感觉丈夫刘明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有时由于上网后未将键盘还原,被刘明当众破口大骂;有时,由于没有洗衣服被大吵;甚至多次被要求强迫性行为,例假期间也不例外……张燕要求离婚,换来的却是所有证件被没收。 2006年3月5日,全家吃饭时张燕忍不住放了个响屁,遭受了毒打,嘴角青紫,眼角流血,全身多处伤痕。3月6日,张燕到当地家庭暴力举报中心报案,但被告知需验伤证明后,张燕被迫放弃此念头,因为此时她的钱被刘明收光,已无钱去医院验伤。由于面子观点,一直未将这些事告诉家人及朋友。 被虐待大小便失禁 直到今年6月底,由于母亲生病,张燕才借机向丈夫请假返渝,而刘明每天至少打30个电话了解行踪,8月2日,刘明追到重庆。4日凌晨1时许,平时酒力不错的张喝了两杯酒后,便感觉头发晕,这时刘明强行要和她发生性行为,途中用胶带捆绑其双手,一边扇耳光,一边用摄像机拍摄下全过程。直到20分钟后张燕跪着哀求“我跟你回去,给你生个小孩,”听罢刘明才停止虐待行为。 当日早晨刘明又一次实施了相同的虐待行为。两次惨不忍睹的虐待后,张燕下身剧烈疼痛,并出现大小便失禁。在这种巨大的恐惧感下,张一度想过从自家16楼窗台跳下去。 骗丈夫写保证书取得受虐证据 坚强的张燕最后还是挺了过来,一日,她故意将刘明支出门购物时,张燕拿起相机,将所有用于虐待的器具拍摄下来,并悄悄到医院验伤。为收集更多证据,张还要求刘明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强迫发生性行为及实施暴力殴打。 8月7日张燕到派出所报警后,刘明“同意”离婚。次日,张在婚姻登记中心迟迟未等到刘明的身影,回家后竟发现,家中家具、灯具、电器全被砸碎,衣服被撕碎…… 目前,虽然刘明已回台湾,但每日会不停来电骚扰。昨日采访间隙,张燕的电话仍响个不停,“现在看到台湾的号码,我全身就会发抖……”目前,张已请来律师,申请离婚的同时,要求追究刘明多次虐待的刑事责任。 昨晚9点37分,记者拨通刘明的手机,对方了解记者身份和来意后,直接挂断电话,之后再也无法接通。 新闻面对面 只怪当初太顾面子 记者:如何评价这段婚姻? 张燕:恐怖,恶心。 记者:你认为是怎么造成的? 张燕:错在当初没有充分了解。还有就是自己太顾面子,没敢告诉家人。 记者:下一步作何打算? 张燕:告他,讨回公道。并劝诫其他姐妹,以我的经历为鉴。 法学专家:执行可能成为难点 赵树乾律师认为,目前张燕掌握多项证据,诉讼胜算较大。 但西南政法大学谭向北副教授表示,此案中既然双方在大陆取得结婚证,加上女方又未取得台湾籍,可以直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实行“公告送达”,以书信形式告知男方,即使男方不愿到庭,法院也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但由于台湾具有一定特殊性,并有自己的法律,即使法院最终判决男方有虐待罪,但执行起来较为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