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老总酒后驾车撞死行人 指使员工为其顶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文/图 黄裕农 记者 高冰洁 田富友) 内江一企业的老总酒后驾车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竟驾车逃离现场。在警方强大的压力下,这名老总又指使一名员工为他顶包。本以为事情做得天衣无缝的他没有想到,经过内江警方的缜密侦查,终于查清了案件真相。近日,涉嫌交通肇事的老总和顶包员工均被依法逮捕。

  小车冲撞两人后逃之夭夭

  2006年6月2日晚上8点过,四川某制药有限公司35岁的王琴(化名,女)和33岁的王军(化名,男)下班途经内江市中区汉渝大道回家。突然,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车朝他们撞来,王琴被当场撞死,王军被撞晕过去。当王军醒来时,肇事车已不知去向,王军只好自己赶到了医院。

  面包车司机提供重要线索

  接到报警后,内江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赶到了出事地点。由于案发时正下着大雨又没有路灯,警察在现场只发现了一具尸体、一双凉鞋和两把雨伞,却没有找到一点有用的证据。很快,此案引起了内江市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的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专案组。

  当晚,专案组十多名民警冒着大雨,对事发路段及四周进行了一丝不苟的勘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从泥浆中摸到一小块黑色塑胶片,并在离出事点约四百米远的甜城大道内江

高速公路客运中心站外找到一名与此案有关的目击者。据这名面包车司机讲,此前,有一辆挂有“桂”字车牌的黑色轿车开到他车后约二三十米处,车前挡风玻璃有破损痕迹,驾驶员趴在方向盘上。约半小时后,该车掉头开走,但车牌号没有看清楚。

  获得这一线索,民警们喜出望外,立即展开侦查。专案组对内江市中区和东兴区的40余家大小修车厂(店)和二三十个停车场以及沿街停车带的每辆车进行了逐一排查,还指派民警在城区出入口和高速公路进出口守卡查缉。6月3日,一大队又向上述两区各汽车修理厂发出了《协查通报》,请求协查“桂”字号牌、挡风玻璃损坏的黑色轿车,同时敦促肇事者投案自首,并请知情者与交警部门联系,凡提供有价值线索而破案的,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

  “肇事人”从成都打电话报案

  6月3日下午,一名男子从外地打电话到交警大队报案。此人自称是内江万千饲料有限公司汽车司机,名叫黄光华,他说:“6月2日晚,我驾驶公司桂R11439号别克轿车,在公司外面不远处撞到了人,现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我现在成都,不能回来。”随后,他说明了肇事车的停放地点便挂断了电话。

  获悉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马上到该公司调查核实。该公司总经理熊明成、办公室主任付某某、车队队长伍某某等人的证词与黄电话报案时的陈述基本上一致。于是,民警要求公司做黄光华的工作,要他尽快归案。民警还多次打电话责令黄驾车来交警大队,但黄仍然置之不理。6月3日晚,一大队根据掌握的线索,指派民警前往新津,在该县津惠大酒店地下停车场将桂R11439轿车查扣,并开回内江。对该车痕迹勘验证实,桂R11439别克轿车就是逃逸的肇事车。

  老总肇事专职驾驶员出来顶包

  民警根本没有想到,电话报案后的黄光华不仅不投案,反而四处躲藏。6月15日,交警大队向内江市中区公安分局和黄光华户籍所在地新津县普兴派出所等单位发出《协查通报》。7月12日晚,在新津警方的协助下,黄光华在新津一家茶楼被抓获。

  随后两天,警方对黄光华进行审讯时发现,黄光华的口供有很多漏洞。第三天,经民警们多次教育以及政策攻心,黄光华终于交代了替人顶罪的事实。7月28日,警方依法传唤了涉案人熊明成、付某某、伍某某、黄某和罗某。除熊明成不如实交代外,其他涉案人对熊明成交通肇事以及找他人顶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当晚,熊明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妨碍作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伍某某、付某某等涉案人因包庇作伪证被取保候审。至此,本案犯嫌全部归案。

  熊明成被拘留后,最终交代了事发全过程:6月2日晚,熊明成宴请北京来的两位客商,3人喝了1斤半瓶装“小糊涂仙”曲酒。当晚,平常只能喝2两白酒的熊明成喝了半斤左右,酒后有些迷糊即驾车回公司休息。随后,他又从公司开车出来准备进城陪客人喝茶,谁知刚出公司不远就出了

交通事故。事发后,熊明成逃回公司与办公室主任付某某、车队队长伍某某和桂R11439轿车专职驾驶员黄光华一起商定逃逸方案。当夜,为逃避交警的查缉,由伍驾驶川K28394长安小客车开道(到资中后返回内江),由黄驾驶肇事车从321国道一直开到新津躲藏。

  据警方调查,黄为熊隐瞒事实顶罪报案,原因有三:第一,在黄再三保证顶罪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况下,熊决定给黄5万元作为报酬(该款已于7月12日黄被捕前付给黄的妻子罗某);第二,黄的女儿明年上大学后的一切费用由熊提供;第三,黄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熊很感激,表示今后即使案情真相大白,他也一定兑现以上两项承诺。

  8月2日,民警询问熊明成为何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并串通起来隐瞒真相时,他惭愧地说:“想保全自己几十年来赢得的名誉和地位,加上黄光华主动为我承担责任,就选择了隐瞒逃逸的做法。现在想起来,无视法律,错上加错,既害自己又害他人,真是后悔不已!”

  8月17日,熊明成和黄光华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