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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要为游客不文明行为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9:16 北京日报

  新闻时评

  将文明课业前移

  ■彭俐

  出境旅游,使得一些国人的劣习频繁“出镜”,破了“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让人蒙羞之余感到痛心。有关部门对此自然很重视,将责令未能履行教育游客职责的导游和旅行社整改。此措施不可谓不严厉,态度不可谓不坚决,只是这“板子”打下去恐怕也难有多大收效。旅客之举止不雅、行为粗鲁,哪里是导游和旅行社想管就能管好的?导游不是班主任,旅行社不是“文明办”,且教育之事,非一朝一夕之课业;种种劣习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文明无国界,不文明亦无国界。诸如大声喧哗、随地吐痰、袒胸露背、乱扔垃圾等不文明之举,如果在境内都得不到有效“控制”,岂是一道海关或国境线所能阻拦?

  欲求真务实地做事,就需将“海关”和“国境线”在我们的心灵视野大大地前移。与其将导游当作教师,不如且将教师比作导游,在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校里强化文明行为规范,而更重要的是在家庭中、在父母的膝下开始“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实施。这样做,我们则有望在不久的“来年”收获教育的成果。一纸行政命令或急功近利的方式,不可能完成改变人们“行为习惯”的“使命”。那么,就没有“解近渴”的“近水”吗?

  当然有了。我想,暂时可通过有关部门制定“出国旅游文明条例”,明确规定哪些属于不文明行为,如有违背条例的事发生,由旅行社开罚单,像破坏交通规则那样予以罚款。这也许可以适度地一解燃眉之急,对游客的行为有所约束,但是,总不是长久之计。从根本上讲,文明出游非得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不可,特别是要增强在没有监管和约束条件下的道德自律。这只能靠常态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协力而为来促成。RJ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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