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下楼梯可能瘫痪 23岁小伙绝食索要"救命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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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0:02 汉网 | |||||||||||
躺在床上,严华拒绝进食。见习记者柯美学摄 汉网消息 (见习记者柯美学)他躺在公司一间空荡破旧的宿舍里,无法行动。记者见到他时,他已经绝食3天了,面黄肌瘦,眼眶深陷。
23岁的严华自称是武汉中通时代速递有限公司的职员,他称,8月8日上午,他骑电动自行车去东西湖区送邮件,送达后下楼梯时,一脚踩空,从二楼滚下。他强忍疼痛来到东西湖区一家医院。不久,公司接到他的求助电话后,把他送进了省中山医院。“医生说我腰椎骨折要马上做手术,手术费得五六万元钱,否则可能下身瘫痪。”随后,公司不再理会。 严华是从建始县高坪镇农村来的打工仔,事发后,严父找到公司,交涉几次也没有结果,“安排严华做事的蓝某说是严华自己摔的,他没钱。” 8月22日,严华躺在床上的第15天,严父把儿子拖到公司门口,绝望地回老家了。严华开始绝食要求公司救助他。 昨日,自称是该快递公司负责人的楚先生说,严华来公司上班才20多天,没有签订合同,公司也没钱,“问题要协商解决,他躺在这里不吃饭不是办法,再这样下去我就报警。”并称,该公司东西湖区的业务均承包给了蓝某,出了事该蓝某承担责任,“公司只负连带责任”。 湖北獬志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认为,虽然严华在该公司做事时间短,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严华在工作中受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应该承担人身伤害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