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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上路运营遇到离奇事 交警眼皮下罚款车没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1:5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这段日子,南京警方正在狠抓无牌助力车,只要驾驶无牌车上路,无限次罚款。可是,就是这样的打击力度,仍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上路,张杰就是其中一位。想尽办法躲交警的他,却巧遇了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交警,而这个交警“张杰”竟将车给罚丢了。

  车罚丢了

  据张杰说,8月11日早晨8点多,一路提心吊胆、穿越数条小街巷的他,终于安全到达珠江路,眼看单位就快到了,他放松了警惕,因而没注意到十字路口正站着一位交警。伴随着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张杰被拦了下来。

  罚款吧,自认倒霉的张杰将手伸进了口袋,随之一脸尴尬地看向交警,“同志,我没带钱。”摸遍全身上下的口袋,张杰只找到一块多钱。怎么办?“你把车停在这儿,回去取钱吧。”在张杰为难之际,交警提醒他。

  为了省下20元罚款,张杰和交警周旋着,结果竟意外得知眼前这位交警也叫张杰。“缘分啊!”当张杰燃起一丝希望时,交警的态度让他意识到,名字相同纯属巧合,款照样得罚。张杰只好向朋友求助,怎奈朋友不认识路,他遂将车停在一边,前往车站接朋友去了。张杰离开不久,接到新任务的交警也离开了现场,意外就在这个空当发生了。大约一小时后,张杰带着钱回来了,此时交警正在路中间指挥交通。“我上前找他交钱,可他却一脸惊讶,也没顾及罚款,带着我在停车处转了半天,最后告诉我说‘车没了’。”张杰一听傻了,他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

  “怎么会这么倒霉!罚款就算了,车还被偷,这贼也太大胆了,竟敢在交警眼皮下作案。”一想到花2500元买来的车才骑了一个多月,张杰就觉得心疼。这时,交警张杰的一句话令张杰再次看到了希望,“你把发票、合格证拿来,我照价赔你。”

  陡生变数

  事情本应就此了结,可偏偏张杰找不着发票了。“车是网上买来的二手车,发票在搬家时弄丢了,复印件我随身放在车里了。”张杰说,因为找不到发票,原本很好处理的事变得复杂了。“交警大队说了,有发票、合格证才和我谈这事,可我确实提供不了,难道这车就便宜小偷了。”张杰认为,不管他能不能提供发票,车是交警让他停的,不停就不会被偷,交警应该赔钱。为此,记者联系上了交警张杰,对于这件事,他用了4个字“难以说清”。“当时他说身上没钱,我叫他把车停好,我让保安看着,自己去执行任务了,可回来后却发现人没了,车也没了。保安当时因疏导交通也离开了一会儿,我们以为他把车骑走了,想想也就是罚款,算了。可一小时后,他却跑来和我要车。”交警张杰认为,车有可能是被偷了,也有可能是张杰自己骑走了,谁也说不清。于是,他报了警。

  “这事主观上我没错,是我让他停的车,可车钥匙一直在他手中,他什么时候走的、车什么时候丢的,我不知道。但是,如果我没有让他停车,车也不会丢,所以,只要他拿出发票、合格证,我以个人名义赔偿。”交警张杰说,现在比较难办的就是张杰提供不了发票、合格证。“按规定,提供不了这些证件,这车就是嫌疑车,非让我们赔钱,这有点为难。”

  “是不是提供不了证件,就无法解决这事?”对于记者的提问,交警张杰说:“这几次接触下来,我觉得他是个老实人,即便拿不出证件,我可以给他补偿,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但要说明一点,如果车子找到了,归属权是我的。”

  赔偿一事还有待两个张杰协商解决,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经过这件事后,交警张杰在执行任务时有了改变。“这种事我是第一次遇上,我现在随身携带一把锁,碰上这种回家拿发票、拿钱的,我得自己上把锁才放心。”

  律师点评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栾云根律师认为,这起“丢车事件”存在两个法律关系。首先,交警要求车主停放车辆这一行为,实际是暂扣了这辆车,虽然钥匙在车主手中,但控制权在交警手上。车毁损、灭失的这种风险应由交警承担,因为,在交警执法过程中,产生了对车辆的一种保管义务,这种保管义务基于一种行为产生,而不是合同产生。其次,关于承担责任的方式,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失主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合法证据。如果失主提供不了,举证不能,无法证明车的价值,那最终只能通过协商解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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