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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入为何半遮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2:24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 程贤淑 实习生 金晓摄影报道

  “我们小区的一楼楼道口里都是各种各样的广告,但最近业委会公布的一张收支明细表中公共部位经营性收入却为零。不知道这些广告收益去了哪里?”近日,家住长宁区中山公寓的张先生向本报的百姓“议案”反映了这件让小区业主感到疑惑的事。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该小区。一走进靠近小区口的一幢名为“梧桐楼”的楼道,
就看到正对面有两个镶有镜框的平面广告。而在旁边两部电梯中央的墙上,挂着一个液晶电视屏,不断地播放着各种广告。

  记者随后来到了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的徐小姐解释说:“之前公布的一张收支明细表是由物业做的。由于他们不了解业委会具体的收支账目,所以把公共部位经营性收入写为了零。业主提出了疑问后,我们在7月31日立即贴出了一份补充说明。而且我们现在已经把今年从4月份以来业委会的各种收支情况,详细地列在了两份明细表上,业主们可以随时到业委会来查看这些账目。”

  在徐小姐拿出的补充通知上,记者看到“日常收益指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性收益及业委会的活动经费等”。“需了解情况可向业委会查询”。而在那两份还未被公开张贴的收支表上,4月份到6月份和7月份到9月份的电梯轿厢广告均为7750元,电视广告则是18000元。徐小姐说:“这些广告费,其中25%归物业,剩下的75%则归我们业委会。”

  但不少居民表示,业委会不应等居民去查询了才公布,关于小区的收入事宜他们应该主动公布。业委会本应规范地、主动公开广告收益表,而不是等着业主提出疑问后才拿出详细列表,“欢迎业主去查询”。

  一位居民说,少一个人查询就意味着少一个人监督,类似这样的被动公开过程完全可能为“藏污纳垢”创造条件。

  根据法规,业主既然有权支配广告收益,业主就更应有权利知晓小区广告、停车等收益和支出去向,业主们再遭遇类似事件时完全可加强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让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这位徐小姐表示,今年小区新装的儿童乐园的秋千和长廊上的板凳的费用,业委会用了小区公用地面停车位的收入。对于这部分的明细账,业委会也将在下一步作详细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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