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案犯为了入室盗窃 两次学习开锁技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3:12 法制晚报

  案犯为了入室盗窃 两次学习开锁技术

  本报讯(通讯员 章洪 程海波 记者 王巍)为了盗窃先后两次“拜师”学习开锁技术,日前王振因盗窃罪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其同伙石磊被判有期徒刑2年。

  从外地来京后的王振没有工作,也没有一技之长,于是便想到了偷,并决定去河南学习开锁技术。

  2005年“学艺归来”的王振来到本市顺义区靠“技术吃饭”。在伙同石磊入室盗窃过程中,王振自觉开锁技术欠佳,又赴山东继续“进修”。

  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王振和石磊先后在顺义、怀柔等区县进入室内盗窃,共计盗窃9起,盗窃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