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擅自代原告打官司 “黑律师”被罚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3:13 法制晚报

  为了营利 法院门口承揽案件

  擅自代原告打官司 “黑律师”被罚千元

  本报讯(记者 付中)一起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的欠款案,原告居然毫不知情。原来这是一起他人冒用原告名义,雇用“黑律师”提起的诉讼。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这位“黑律师”因未经原告委托擅自代理诉讼,妨碍法院民事诉讼活动,日前被朝阳法院罚款1000元。

  去年朝阳法院受理一起欠款案。

  在一审过程中,原告人赵先生始终未露面,递交诉状并在法庭上参加诉讼的,是自称受赵先生委托代理案件的何某。

  由于证据上存在瑕疵,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何某随后代表原告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时发现,起诉状中的原告赵先生根本不了解这场诉讼。诉讼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姓吴的男子持赵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伪造其签名,指使代理人何某到法庭上打官司。

  据了解,何某常年在朝阳法院立案大厅门口,以个人名义承揽案件,进行营利活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