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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醉酒撒野沐足堂 率众打死无辜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5: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蒋某故意伤害罪成立蹲监13年

  本报讯记者牟春燕、通讯员陆丹、实习生李珠贤报道:指定的按摩技师正在工作未能及时提供服务,便迁怒正在享受服务的客人,趁着酒意纠集众人将客人打死。日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13年。

  2003年12月的一天晚上,蒋某醉酒后到沐足堂沐足,点了16号技师为其服务。但经理阿辉告知蒋某16号技师正在为客人梁某服务,让他等一下。等了一会,蒋某不耐烦了,站起来大吼大叫发脾气,阿辉见状连忙上前请让他再等一下,这时候蒋大发脾气,把怒气发在阿辉身上,朝阿辉打了两拳后,离开了沐足堂。

  过了十多分钟,蒋某带了十多名男子回到店里,一冲进店内,蒋某先打了阿辉一巴掌,接着,一伙人就开始群殴阿辉及其他技师。

  此时,正在沐足的梁某听到吵闹声,出来一看,见情形不对,便快步走向大厅后门。看到梁某要跑出大厅,蒋某大声招呼同伙不要打阿辉了,去打那个抢先沐足的。于是,十多个人扑上去对梁拳打脚踢,梁某被打得跪倒在地不断求饶。蒋某等人狂殴了几分钟,才恶狠狠地离开了。这时,梁某已头部出血,倒在地上不能动弹了,送院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几天后死亡。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判处蒋某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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