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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是为了进监狱有口饭吃 5次盗窃后都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7:0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今年8月14日,建邺区某派出所,一位身高明显矮于常人的中年男子站到门口,对民警老练地说道:“同志,我是来自首的。”没有惊恐也没有不好意思的表情,就像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儿似的。

  “我偷了我的房客1600多元钱。”不等办案民警询问,中年男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这名男子名叫高宇(化名),家住建邺区。他把自家的房子租给某面馆的老板陈立
住。渐渐地,高宇发现陈立喜欢把面馆的营业收入带回家,锁在自己的床头柜里。8月10日这天,领到手的低保金又花完了,高宇寻思着到哪里弄点钱,想到自己的房客有这么个习惯,高宇的心思就琢磨开了。

  好不容易等到陈立外出了,高宇用菜刀撬开了陈立床头柜的门,取出所有的现金,约1600多元。拿到钱的高宇马上离开家,直奔自己熟悉的娱乐场所,洗脚、喝酒、请客吃饭,短短3天的时间,高宇就花光了赃款。

  五次盗窃都自首

  钱花光了,没钱哪都去不了;家不能回,害怕陈立找来算账,思前想后,高宇实在无处可去了,找份工作吧?懒惰惯了的他已经多少年没有干过活了。想了一会儿,他决定到派出所自首。

  翻开高宇的卷宗,办案人员惊奇地发现,高宇早已是个盗窃惯犯:1994年4月、1997年6月、2000年10月、2002年11月,他均因盗窃罪被判刑,盗窃的物品除了现金还包括摄像机、DVD机、照桕机、甚至还有茶叶、毛巾等等小物件。

  令人奇怪的是,根据以往的案件记录显示,高宇每次盗窃之后,他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赃款挥霍一空,接着,他就主动到附近的派出所自首,加上前面几次,这次已是他的第五次自首了。

  自首就为进监狱

  当办案人员询问道,为什么要来自首?高宇这样回答,监狱里面有吃有住,又不用担惊受怕,挺好的,比在外面流浪受罪强多了。

  身高只有一米四的高宇,人们难免会对他产生同情之心,自然会在想是不是他生活不容易。然而实际上,父母留给高宇一套房子,每月出租能收取1000元的房租。而且由于身体的残疾,他还能领取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家里虽然没有其他人,但这些钱还远远不够他花。高宇称,自己一向大手大脚惯了,缺钱花了就想偷盗他人钱物,来钱快且便捷,偷到钱了就去娱乐场所冼桑拿找小姐、请客吃饭,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享受欲。

  日前,因涉嫌盗窃罪,高宇已经被建邺检察院批捕。

  嫌疑人:对坐牢很麻木

  五次盗窃,五次自首,在不少办案人员印象中,高宇已经成了不折不扣的“熟面孔”。几年间,仅建邺区检察院就三次审理了高宇的案件。

  虽然仅拥有一米四的身高,但是高宇并不是头脑混沌不清,相反可以说是比较“单纯”,“是文盲的身份造成他思维上的局限”,审理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整个审理过程中,无论是与高宇对话,还是与他的眼神交流,高宇给人的印象可以说是非常麻木,而这种麻木可以说完全是因为无知造成,从小就没有读过书一次次的盗窃只是他寻找为自己空虚生活埋单的途径。

  虽然是满脸的不在乎,有问必答,在提审结束时,高宇还是偷偷地问了检察官,“这次我要坐多久呀?”在他的心中,他没有法律的概念,他也并不明白服刑的真正意义,监狱对他而言只是不愿面对现实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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