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原告吃被告 苍山2男冒充信访局行骗被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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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8:58 青岛新闻网 | |||||||||
两男子冒充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私刻公章,伪造公函,以为人解决土地纠纷为由招摇撞骗,吃了“原告”还想吃“被告”。8月22日,犯罪嫌疑人施某、赵某欲行骗时,被苍山警方抓获。 今年5月初,施某听说苍山县鲁城乡村民李某与某矿业公司经理刘某的矿山存有土地纠纷时,经人引荐,与李某取得了联系。他以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的名义,先后到苍山县鲁
7月21日,赵某、施某又以国家信访局赵处长、徐秘书的身份设法与该矿业公司经理刘某取得联系,以可摆平李某的上访问题为由向该公司索要现金6万元。但刘某没有答应。 后李某拿着“公函”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与刘某的土地纠纷问题,当地政府部门感到李某的“公函”有疑,让苍山县公安局经济侦察大队和鲁城派出所对李某持有的“公函”进行鉴定。警方经过多方核实,认定此“公函”系伪造,施某、赵某也不是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确认这是一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案件。 8月22日,当赵某、施某再一次以赵处长、徐秘书的身份与刘某在北京见面时,被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徐秘书”身上搜出伪造的国家信访局公函3封及空白信笺若干。 施某(男,43岁,甘肃省兰州市某单位职工)、赵某(男,54岁,河南省辉县农民)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