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咬伤行人主人赔偿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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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1:2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饲养的狼狗挣脱锁链,将路过的行人咬伤。由于狗主人举证不力,沙坪坝区法院日前判决狗的主人为行人的医药费埋单。 今年2月12日,家住渝中区的李乙(化名)到沙区办事。路过覃家岗镇新桥村村民向果(化名)家的院坝时,一只狼狗突然窜出将他咬伤。李乙到医院对伤口进行处理后,到覃家岗派出所报案。3月9日,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向果同意赔偿206元狂犬疫苗费。
随后,李乙把向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庭审过程中,向果否认是自家的狗将李乙咬伤,并强调狗是拴养家中,除非有人进入院内,狗才会挣脱链子咬人;当初同意给付狂犬疫苗费,是出于人道主义。但是,他未向法庭提供相应的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向果作为狗的饲养人,理应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在派出所调解时,向间接承认事发当天拴狗的链子断了;庭审中,他无法提出排除自己狗未咬人的证据,也提不出证据证明是李乙的过错才导致狗咬伤人,应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向果赔偿2660元。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