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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回扣款不成拘禁担保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1:29 重庆晚报

  本报讯装修老板承接一个200万元的装修工程后,因迟迟不能进场,就想要回“回扣款”。他邀人将担保人从綦江县城“绑”到江北。昨日,记者从江北区法院获悉,装修老板一帮人因犯非法拘禁罪,在本月上旬被判处管制5个月至有期徒刑9个月不等的徒刑。

  办案人员称,陈舒是江北区一家装修公司的老板。去年8月,陈得知綦江县城有一个娱乐城装饰工程要对外发包,找人牵线搭桥,认识了发包方的工程负责人王经理。经过多次
谈判,双方以200万元标的成交,并在同年10月2日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陈老板送给王经理一个红包作为回扣。

  因为工程迟迟不能进场施工,陈老板随后提出不做这个工程,并多次找王经理要钱。一天,他又去找王,非要王给钱走人,否则不准王离开。与王在同一楼办公的另一公司部门经理朱某见此即出面为王担保,王才得以脱身。

  今年1月25日,陈老板再次到綦江找王讨回扣款。因没找到王,他要求朱带路找人,被拒绝。随后,陈打电话找来几个兄弟伙,于当晚6时许将正在路上行走的朱强行拉上车,并将其带到江北区陈老板的办公室。几人对其殴打后,从朱身上搜出一张信合卡,强迫其说出密码,并取出5000元钱。后来,陈感觉继续将朱留在办公室不安全,遂将朱转移到江北区揽月楼招待所。次日凌晨3时许,朱寻机翻窗逃走。

  今年3月,此案案发。法院认为,陈舒为承接装修工程给予他人回扣款,后来为追索该回扣款,邀约人将担保人朱某拘禁,并强行取得朱的现金4500元(取款后还给朱500元),该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记者罗彬实习生吴杰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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