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讨债电警棍击倒欠债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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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1:3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挂靠车辆欠了公司的费用,公司指派员工去讨债,结果前去讨债的员工竟用电警棍将欠债人击倒后带走。日前,巫山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4名讨债员工因犯非法拘禁罪而分别被判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6月10日1时许,市威龙运输有限公司职工曾令红、董春、郭胡波、祝渝4人在巫山县发现挂靠在本公司的一辆货车正在运煤。因该货车车主欠了公司的钱,当这辆货车返回时,
法院审理认为,曾令红等4人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和免予刑事处罚。 通讯员龚清明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