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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红”案两被告一审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2:00 新京报

  两负责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

  

“苏丹红”案两被告一审判刑

  苏丹红案两名被告被带上法庭,法警为其打开手铐。《南方都市报》记者 方谦华 摄

  本报讯 轰动一时的“苏丹红案”昨天上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苏丹红源头———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田洋公司)两负责人分别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处刑期15年和10年,宣判后,两被告人都当庭提出上诉。

  据公诉机关举证称,从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广州市田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伪劣的“辣椒红一号”24.27万公斤,销售3.89万公斤,销售金额人民币436.97万元(其中通过广州市食品工业研究所服务公司销售3.78万公斤,销售金额72.1万元)。另外,销售伪劣的“辣椒红二号”、“天然巧克力色素一号”、“饼四号”合计人民币16.2万多元。公诉机关认为,田洋公司、广州市食品研究服务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谭伟棠、冯永华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广州中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谭伟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0万元;被告人冯永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两名被告当即表示不服,要上诉。

  ■事件回顾

  今年2月,英国食品标准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份通告:亨氏等30家企业的产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业染色剂苏丹红一号。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一号”的行动席卷全球。3月2日,北京市查出了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经检测认定,广东亨氏美味源辣椒酱中含有“苏丹红一号”。

  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等五种食品、长沙坛坛香牌风味辣椒萝卜、河南豫香牌辣椒粉等食品里也都相继发现了“苏丹红一号”。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全国共有18个省市30家企业的88个样品中都检测出了工业用染色剂———苏丹红一号。

  与此同时,针对苏丹红一号的地毯式检查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但苏丹红究竟隐藏在哪里,根源又在何方,全国各地都开展了寻根溯源的检查。

  在查出田洋公司就是苏丹红的源头后,亨氏美味源公司向田洋公司提出高达1400多万元的索赔要求,记者昨天获悉,这起天价索赔案还没有判决。

  (《南方都市报》、《深圳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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