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废家电将变“金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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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5:2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张毅)废弃家电污染土地的现象将有望得到改善。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东北三省首个大型废弃电器处置中心初步拟在明年底运行,集中处置沈阳等大城市废旧电器。 处置中心除了会防止废弃家电污染地面外,还能为我省造出稀有金属。
电器污染土地成为我省隐患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至少报废1500万台家用电器;高新技术应用后,电子产品更换将更加频繁。 另一方面,废弃家电在存放不当,会造成环境污染。家电废弃电子元件里还含有大量铅、汞、镉等重金属,随意抛弃会对大气和水的形成二次污染。 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器污染土地已经成为最新污染方式,并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废电器处置中心明年年底运营 目前,省经委、省环保局准备在铁岭与沈阳交界地区(归属为铁岭),设立东北三省第一家大型废弃电器处置中心,准备在明年起建设一期工程,这与此次由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政策》)要求不谋而合。《技术政策》内规定,废弃家用电器回收,需要专业机构和规定的治理技术。 据此次工程建设的负责人员介绍,我省的废弃电器处置中心内将安装国际先进的专业设备,整个投资达到了1.4亿元,建成后年处理废弃物达到3万吨,一期工程将在2007年底投入使用。 目前,市民家里的废弃电器通常都是由个体商人上门回收。而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发布的《技术政策》,生产厂家或者废旧电器处置中心等部门将有望成为回收主体。而且,旧电器回收后也有望获得统一补偿。 旧电器可“变出”稀有金属 回收旧家电还能有效节省我省贵重金属的使用。 省环保局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我省将全省的废旧电器进行二次回收,将至少回收出百吨以上各种金属,这其中会含有大量的金银等稀有金属,将有效提高省内稀有金属的使用率。 新闻链接:8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门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内容包括控制家电废弃量,并在回收利用过程中避免环境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