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扬州“陪诊大夫”挑战医生处方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9:26 扬子晚报

  一个“感冒”看掉好几百块,医生开“大处方”,患者就医“过度消费”等现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因为知识的“不对称”,患者多花钱也只能无可奈何。记者25日在扬州采访时获悉,该市一家家政公司看准其中的“商机”,推出专业大夫“陪诊”服务,“帮助”患者缩减看病成本。记者了解到,在全国家政行业中尚属首次出现的“大夫陪诊”服务虽然“低调”推出,还是在社会上尤其是患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特色服务源于“需求”

  “平时我们做家政,常常听到看病‘太贵’、‘太难’的抱怨,‘大夫陪诊’需求太旺了。”昨日,首推这一服务的扬州邦邦家政公司负责人陈顺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看病太贵原本和自己所从事的家政业关系不大,缩减老百姓的就医成本也不是自己考虑的问题,但几个月前的一件事促使自己下了决心。

  陈顺强介绍,在一次闲聊中,公司一位员工谈起,自己的一个朋友得了肝炎,每周到医院开一次药,每次处方里都有一种很贵的药,服用量还挺大。患者的一个亲戚在该医院实习,有一次看到处方里的这种很贵的药,就“小心翼翼”地问开处方的医生,这种药对治疗肝炎到底有什么作用?医生不知道“实习生”和“患者”的关系,悄悄将他拉到一边说,你不要多嘴,这种药一支“回扣”就是几十块钱,虽然没用,但对身体也没有伤害。“实习生”着实吓了一大跳,好家伙!一支几十块,每次十支就是几百块,自己的亲戚每周开一次,要花多少“冤枉钱”!陈顺强说,虽然过去也常常听说医生开“大处方”的事,但这件事还是令自己感到震惊。

  为增加对这一行业的了解,自称“喜欢学习”的陈顺强购买了大量通俗医疗读物,给自己“充电”。又花费大量精力和有关部门以及医生朋友进行咨询磋商,并在患者人群中进行调查,进一步坚定了自己实施这一特殊服务的决心。上周,公司聘用了6名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妇科等门类的“陪诊大夫”,都是60岁以上的退休医生,临床经验丰富,有的是主任医生,有的退休前还是院长。为对患者负责,这些医生退休前都在外地医院工作,因退休后和子女生活才来到扬州,和当地医院的医生“素不相识”。为让患者吃下“定心丸”,公司还和患者签订协议,因为“陪诊大夫”的问题导致患者加重病情的,相关责任由公司和大夫个人承担。

  压力太大曾想“收手”

  据介绍,从上周起,“陪诊大夫”开始“上岗”,他们直接以患者家属或朋友的身份,在有理有节的情况下,或者对医生的处方提出“质疑”,要求医生取消和病症无关的药物及检查程序;或者事后让患者少买相关药物,少接受相关价格不菲的检查。市民刘大妈,患白内障,到医院就诊时,医生竟要求其进行除CT外包括B超、心电图、胸透、血清化验等几乎所有项目的检查,费用很高。“陪诊大夫”建议不需要的检查项目完全可以省去。家住扬州邗江区的小黄尿路感染,7天时间看病花了4700元,仍未见好转,“陪诊大夫”查看其处方,认为上面的多种药物都和病情无关,只留下一种,又建议医生增加一种,结果只花了几十元钱就治愈了。市区的魏先生得了急性肠炎,医生开出1500元的取药处方,陪诊大夫“据理力争”,最后将处方“砍”成100元,就完全治好了魏先生的病。

  记者了解到,“大夫陪诊”毕竟是个从未有过的服务,而且“矛头”直指医院和医生,邦邦家政公司未做太多宣传,“低调”推出。但尽管如此,需要接受这一服务的市民几乎将公司的电话“打爆”。而因为“对立面”太大,公司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有的医院打电话到公司来,询问是不是他们在搞这样的服务,语气中还有威胁的意思,有几次他们甚至想“收手不干”了。

  社会各界褒贬不一

  记者在扬州采访了解到,“大夫陪诊”服务虽然刚刚实施,社会反响却十分强烈,也引发了众多争议。推出服务的邦邦家政公司连日接到众多退休医生打来的要求“加盟”的电话,有的甚至明确表示“不要报酬”。个别医生表示,过去自己也“宰”过患者,现在“良心发现”,愿意帮助患者特别是经济困难的患者减轻一些负担,做一些实事。对这一做法持赞成意见的市民认为,“陪诊大夫”挑战医生的处方权,为患者说话,在“大处方”、“看病贵”的大背景下替老百姓“省钱”,非常人性化。持保留意见的市民则担心“陪诊大夫”帮患者好心“省钱”,有可能“好心帮倒忙”,毕竟“花钱看病”不同于普通的“花钱购物”,一旦出现差错,责任难以界定。

  谈起对“陪诊大夫”的看法,扬州医疗主管部门和法律界人士不无担忧。扬州市卫生局一位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一做法明显“有失妥当”。医生开出的“处方”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对于患者病情“通盘考虑”的治疗凭证,根据有关规定,医生处方只有本医疗单位上级医师才有资格修改,“陪诊大夫”对此质疑甚至让患者拿掉部分药物、减去有关程序肯定是不恰当的。该负责人认为,同样一种药物,不同厂家生产,药效可能不同,单纯从“省钱”上考虑是不科学的。而且,“陪诊大夫”是否具有行医资格也值得商榷,而一旦因为“陪诊大夫”变更处方内容影响治疗效果,甚至导致意外事件发生,恐怕家政公司的一纸协议也很难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报记者陈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