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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地税部门将代收残保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9:46 云南日报

  昨日,昆明市地方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今年9月1日起,昆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部门代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未安置或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6%比例的单位,应该缴纳的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的政府性基金。据市残联介绍,目前昆明市有30万残疾人,占全市人口的6.1%,其中贫困残疾人约6万人,要有效地解决残疾人生活问题,为此政
府设立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十五”期间共安置了24000多名残疾人的就业。此前,该保障金由各级残联代征,从今年9月1日起,由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其目的是利用地税完备的征收体系和业务技术,规范征收管理流程,促使各用人单位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

  记者 黄颖(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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