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老总倒卖发票被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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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0:1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思明警方破获一起涉案金额240多万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本报讯 (实习生 邵凌丰 记者 黄圣达 通讯员 黄琼 章红)为骗取国家税款,A进出口公司利用正当的生意作为掩护,在帮同行B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同时,还让生意伙伴D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这一“买”一“卖”之间,牵出了一起涉案金额240多万元、牵涉四家公司、错综复杂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24日,记者从思明经侦大队了解了该案破
A、B两公司做的都是橡胶生意,往来密切,而且大都账目清楚,属于正当生意。A公司平日里会定期向国税部门领购增值税发票,而发票本通常都会有剩余。于是,他们便打起了小算盘:与其让这些多出来的增值税发票放着“发霉”,不如开给B公司收取“开票费”,自己创收而且B公司也捞得好处,岂不是一举两得? 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2004年到2005年间,A公司陆续向B公司虚开了50多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同时向B公司收取了票面价值4%的“开票费”。而B公司在与A公司交易的同时,也通过海南一家从事橡胶生意的C贸易公司,虚开了50多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今年6月29日,思明国税部门在对A、B两家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他们的交易存在不实之处,于是马上向思明经侦大队通报此事。大队民警迅速出动,很快便查清了两家公司的犯罪事实,并对两名老总采取了强制措施。 可是,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8月3日,在对A公司继续调查的过程中,经侦大队民警发现:A公司不只帮别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通过开票费搞“创收”,同时也让别人“帮忙”,大量骗取国家税款。2004年到2005年间,同样是从事橡胶业的D公司,也为A公司虚开了140多万元的增值税发票! 目前,A、D两公司的老总均已被逮捕,B公司的老总也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