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54辆被扣车面临拍卖或销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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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1:1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靖)昨天,市交管局正式发布公告,有4654辆被交管部门暂扣的机动车在法定期限内不接受处理。交管部门督促被扣车辆的所有人,如果在公告发布后3个月内仍不接受处理的,依照法律规定,交管部门有权将这些车或者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依法销毁。记者了解到,这些被扣的车辆都是各交通支(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予以暂扣的。扣留最多的是通州,共有1238辆。暂扣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假号牌、未年检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暂扣,有的是因为发生事故后被滞留。东城交通支队东单队2005年2月就扣了一辆
交管部门表示,当事人应当在公告发布后3个月内持相关手续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规定的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规定处理。处理的形式有四种:一是将机动车交给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拍卖所得上缴国库;二是对非法拼装的予以拆除;三是达到报废年限的予以报废;四是涉及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J0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