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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8项措施便利台湾渔船自捕产品进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1:5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肖彤兰通讯员吴松浩、张健民)继汕头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对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便利措施的口岸之后,日前,汕头检验检疫局出台8项措施,确保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顺利进境,促进对台经贸发展。

  这8项便利措施包括:设立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咨询点,开通咨询服务电话,为台湾渔船及时提供有关的检验检疫政策、法规、检测技术、标准和信息等。设立进境台湾渔船自
捕水产品专门报检窗口,实行预约无节假日、全天候报检和货物到岸前预约报检。对来自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在确定航线航程后,即可凭公海自捕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资料报检,船舶到岸后补齐原件,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实行预约无节假日、全天候现场检验检疫,减少在码头的停留时间,为台湾渔船节省停港费用。同时,做到随到随检,对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实行优先送样、优先检测,加快查验放行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速度。

  此外,本着“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和特事特办”的政策原则,加强与有关企业、协会等方面的沟通,将不定期召开台湾水产品进口企业及其相关企业的座谈会,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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