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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欲和保姆结婚被女儿胁迫过户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2:53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付中)患病期间,张老汉与女儿为自己聘请的保姆产生感情,决定与其结婚。为了结婚,张老汉向持有自己身份证、户口本的女儿妥协,答应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对方。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通州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认定张老汉的赠与行为系被迫作出,判决准予撤销。

  张老汉起诉到法院称,女儿担心自己再婚后其财产利益会受到损失,强行拿走自己各种证件,强迫自己与其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张老汉要求法院撤销房产赠与。

  经过审理通州法院认为,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根据查明的事实,张老汉是在户口本、身份证等均在女儿掌控之下,才同意转让房产的,系被迫作出,故赠与行为并非张老汉本意,赠与准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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