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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未在家 被指偷了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2:0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马芳芳)整整一个月没有在家中住,到了收电费的时候,小区的物业办人员竟然说该住户偷了98度电。8月26日中午,记者前去采访,该物业管理人员不但对记者进行谩骂,而且气焰嚣张地说:“有事发生的话,有派出所管,不用记者操心!”

  8月26日,记者来到东方大市场明珠小区,这里的住户张女士告诉记者,因为丈夫在外地工作,自己在附近开了一家话吧,平时她和儿子一天24小时吃住都在话吧,家里几乎没
有人住。今年8月18日,因为她要送儿子去河南洛阳的一所寄宿制学校上学,家中没有人照看,她便把丈夫从外地叫了回来。没想到8月18日她和儿子前脚刚离开家门,8月19日,丈夫便打电话叫她回家,原因是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说他们家偷用了98度电,家里已经被停电了。

  一个月都没有在家里住了,怎么可能偷用这么多的电?在丈夫的催促下,8月22日,张女士匆忙地回到了西安。8月23日,张女士找到物业管理人员理论,说明她丈夫不在家,自己和儿子一直住在话吧,几乎不回家,可能是电表走的慢一些,但不存在偷电的可能。张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物业管理人员会这样说:“你一个女人家是不可能偷电,但是你可以叫别人偷电。”张女士生气地说:“我丈夫常年在外,一年只能回家两趟,而且他换个灯泡还得找电工,根本不可能去偷电,除了我丈夫,我还能找谁?找谁干这种丢人的事情?”双方理论没有结果,物业工作人员还动手打了张女士。

  8月25日早上,张女士和丈夫又去找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协商问题,没想到对方提出的解决办法,即张女士家必须将所“偷”的98度电的电费全部缴清,缴纳500元的罚款,还得给物业工作人员赔礼道歉。“平白无故地要交冤枉钱,还得落个贼名,我觉得我实在丢不起这个人!”张女士对记者说。

  东方大市场的开发商、法人代表王先生告诉记者,明珠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根本就是非法成立的,未经小区的居民选举,私自成立。东方大市场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也由来已久,时不时物业办的工作人员就动手打住户,或者给住户停电停水。从2004年起,灞桥区人民法院多次调解均没有结果,尽管居民怨声载道,他们也没有办法。

  随后,记者在张女士的带领下来到明珠小区物业办公室,还没等记者开口说话,一名叫葛瑛的女工作人员一下子扑到记者面前,张口就骂:“我说你们这些记者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是不是?这和你们有什么关系?他们不要脸偷电了还想干啥?”紧接着,自称是物业办主任的张小荣也从办公桌后站起来,挥手要记者出去,嚣张地说:“什么事都有派出所管,不要你们管!”采访遭到拒绝,记者往外走,葛瑛还边指边骂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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