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乡村医生接受中医学历教育项目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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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9:27 石家庄日报 | |||||||||
选拔乡村医生接受中医学历教育 名额800学制3年经费由财政及学员个人共同承担 本报讯(记者王丽强)省卫生厅、教育厅决定实施河北省乡村医生中医学历教育项目,2006年-2009年,在全省选拔800名以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为主及应用中西医两法的乡村医
据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项目专业设置为中医学,大专层次加设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制3年,采取半脱产形式进行学习。学员修业期满考试合格,分别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和成人大专毕业证书,不转户口、不发派遣证、不改变身份。 据介绍,此项目培养对象必须是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以中医药知识技能为主或应用中西医两法从事防病治病工作的在职乡村医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年龄在45(含)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完成学业;申报中专学历的,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申报大专学历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医药中专学历(西医中专学历可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年龄可适当放宽。 此项目承办学校为河北医科大学成教学院。经费由财政及学员个人共同承担。中专3年学费共3000元,中央财政补助每位学员2000元,学员个人负担1000元。大专3年学费共4500元,中央财政补助每位学员2000元,学员个人负担2500元。学习期满不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员,负担全部学习费用。 此次项目中专报名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填写《河北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项目培养对象申报表》,并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到所在县(市)区卫生局报名。 大专程序纳入全省成人教育招生计划。采取“单设专业、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统一录取”的招生方式。8月25日—9月5日,符合条件者凭个人身份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专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成人招生办公室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