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白酒商标 造假夫妻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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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10:22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万勤实习生万莉莉通讯员江君)记者昨悉,一对夫妻因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6万余件,被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丁某和其妻黄某是孝感农民,去年7月至今年5月间,两人先后租用洪山区和平乡余家头村和武昌杨园桥梁村两处仓库,购进假冒的“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的白酒商标标识,对外销售。2006年5月17日,公安机关从其仓库中查获“茅台”、“五粮液”、“剑南春
检察院认为丁某、黄某明知是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还予以销售,情节特别严重,遂以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