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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丈夫感情长期不和我可否申请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1:45 新晚报

  编辑同志: 我与丈夫于1997年结婚,因感情不和,于1999年分居至今。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提出离婚的申请?

  杜女士

  查询结果:民政部门有关同志介绍,根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经调解
无效,应准予离婚。像杜女士这种情况,可以提出离婚申请。本报记者 杨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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