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勿忘查验防雷装置合格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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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3:20 大连晚报 | |||||||||
针对我市雷电灾害今年有所增多和部分开发商销售未经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的住房的情况,有关部门提醒 购房勿忘查验防雷装置合格证 ■本报记者闻峰实习生于淼
本报讯前天,记者在市雷电防护中心采访获悉,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每年发生雷电灾害百余起,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特别是今年以来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多于往年。为此,雷电防护中心提醒市民,购新房时,应须查验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 据介绍,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7月5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指出新建建(构)筑物的防雷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而早在2003年,市政府就发布了《大连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并成立了大连市雷电防护中心。为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各装有防雷设备的单位必须依法接受防雷安全的年度检测,新建建(构)筑物的防雷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审核、施工监督、防雷装置检测及竣工验收。但是,有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仍然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没经过防雷工程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的住房进行销售,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雷电危害安全隐患。比如2005年某小区的防雷工程没经过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存在雷电安全隐患,因雷击造成7部电梯损坏,其中一部电梯起火的雷电灾害。 市雷电防护中心提醒市民,在购买住房时,一定要查验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有“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及“大连市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合格证”,防止雷电给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