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盗铁路设施 险酿列车颠覆法不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9:5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8月28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李和平)一个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青年农民,为了卖废铁竟然跑到大动脉陇海线上拆盗正在使用中铁路交通设施,险些造成列车颠覆,被铁路警方抓个正着,钱没捞着却先蹲班房!日前,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此案。 现年32岁的犯罪嫌疑人诸葛希军,系山东省临沂市农民,小学文化程度。经审理查
郑州铁路局安全监察室证实:如该轨距杆被拆卸或被破坏将很有可能会造成轨距变化,导致发生列车脱轨事故。犯罪嫌疑人诸葛希军以故意破坏铁路轨道设施为目的,拆卸正在使用中的规矩拉杆,已足以造成列车颠覆或脱轨,其行为触犯刑法第117条规定,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