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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方式进京上访 一女扰乱社会秩序被拘十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0:44 中国徐州网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通讯员 任崇海) 8月25日,云龙公安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辖区内坚持无理上访并采取非正常方式进京上访的信访老户金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这是我市开展解决信访老户“百日百案”活动和集中解决信访两个突出问题活动以来,又一名因采取非正常手段上访被处罚的人员。

  信访人金某,女,52岁,现无业,住云龙区彭城街道办事处辖区。2003年10月一天
,金某之弟参加同事婚宴,席间因饮酒过量致死。金的母亲、弟媳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婚宴举办者和同桌饮酒的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相关当事人补偿了原告方1万余元,驳回了原告方的其他诉讼请求。此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已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信访终结,但金某及其母亲仍不服,到处上访。两年多来,我市市委政法委和云龙区、鼓楼区委、区政府、政法委及当地街道办事处对此案十分重视,对金某及其母亲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疏导工作,并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进行协商,采取行政救济等办法为金的母亲、侄子解决生活困难及入学等问题。但金某及其母亲在其小孩入学等问题上坚持无理要求,并扬言只要不满足其要求就继续上访。近两年来,金某陪同其母亲先后十余次到北京上访。近期,金某等人不仅到本市有关部门缠访、闹访,拦截市领导同志车辆,而且还于今年3月中旬和“五一”期间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地区采取非正常方式上访,扰乱了当地的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鉴于金某的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云龙公安分局在查清事实,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依法做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该决定已于当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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