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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鸣令”形同虚设 中心城区喇叭声依然扰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1:1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汕头市公安局于1997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在汕头市区中心区域禁止机动车辆鸣放喇叭的通告》,禁止在特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鸣放喇叭。通告施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市区交通噪声得到很大程度的遏制。然而,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机动车驾驶员违规鸣喇叭现象有所回潮,并大有“越禁越鸣”之势。“禁鸣令”在不少路段形同虚设一位居住在临路住宅的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几年前政府实施的“禁鸣令”让很多人告别了饱受汽车喇叭噪音袭扰的生活,一段时间效果非常明显。然而近几年来,随着车流量的急剧增加,马路上慢慢
地又响起不绝于耳的喇叭声,这些噪声让道路两旁的居民苦不堪言。长平路一家医院的一位住院部医护人员向记者诉苦:每到上下班车流高峰期,马路上刺耳的汽车喇叭声一传来,医院里的一些需要静养的患者就显得特别烦躁不安。采访中,一些学校的师生也对越来越多的机动车喇叭声骚扰表示不满。记者在多个路段观察,发现马路上机动车违禁鸣放的喇叭声确实不绝于耳。在金砂东路设置隔离铁栏的路段,汽车和摩托车分道行驶,摩托车道上数辆等候绿灯转弯的摩托车占用了直行摩托车的车道,后面直行的摩托车便不停地按喇叭,直到前方摩托车驾驶者受不了身后高音“骚扰”,才将坐驾往旁挪了挪,鸣笛的车手才驾着摩托呼啸而去;一些较窄路段上,准备超车的车辆受前面车辆阻挡,司机往往用喇叭声提醒前车让道;非交通主干道上,一些违章揽客的“摩的”看到行人,也用喇叭声来招揽生意;下班时分的金湖路更有司机“旁若无人”地“一路高歌”……当然,也有受访司机向记者叹起苦来。一位每天都驾车行经长平路一个商业区域的司机抱怨说,每路过该处时都得以百倍的精神去应付与机动车争道的行人,这些行人总是在马路上“见缝插针”随意横穿马路,没办法之下只能用喇叭声去提醒。这位司机还认为,马路上日益见多的不按交通规则随意穿行的人力三轮车,也造成了他们驾驶过程不得不鸣笛。禁鸣遭遇执法难的确,很多司机违反禁鸣令有着诸多无奈,然而仔细观察却不难发现,不少司机鸣喇叭还是出于随意。我市交警某基层警队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市区禁鸣执法的确遭遇尴尬。这位每天在马路上执勤的交警说,尽管对违反禁鸣令的处罚有着法律依据,但怎么认定却非常困难,由于处罚违法鸣笛不同于处罚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固定证据,只能抓现行,但在一些车流量较多的路段,根本无法去分辨究竟谁是“罪魁祸首”。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还向记者介绍,在他执勤的时段里,就曾现场“逮”住乱鸣喇叭的司机。但一走过去,人家就摇头否认,争辩说是交警找错人了,因为缺乏执法必须的证据,最终只好教育几句后放行。“是禁令就得执行”本市某事业单位的刘先生向记者表示,“只要是法令,就一定要执行。”他认为,禁令之下的机动车“涛声依旧”,不仅折射出部分驾驶者的素质问题,更给我市的环境和形象带来不好的影响。刘先生说,不规矩无以成方圆,对于违禁鸣笛现象,执法机关就应该严格处罚,绝不姑息。如果无人对这种现象加以制止和处罚,久而久之会让大多数驾驶者产生一种误解。他还说,其实在生活中,只要驾驶者多留意,喇叭声是可以消除的。北大青鸟汕头星河学校的曾双歆先生认为,“禁鸣令”之下机动车驾驶者仍然鸣笛现象,与城市道路的建设、交通设施的配套没能适应快速增长的机动车数量有很大关系。然而,市区禁鸣喇叭是非常必要的,政府部门除了要加强管理之外,还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成功的禁鸣,必须在宣传教育上下大功夫。他说,有关部门应该多宣传“禁鸣令”,让更多的人把法规看成是对自己人身的保护。如果每位市民都能遵守交通法规,那么,禁鸣将不再是件难事。汕头华厦汽车俱乐部的黄任鹏先生为执法部门支招,他介绍,国内的其他地方也存在类似的执法难问题,但有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就已经使出“高招”,比如,聘请普通市民担当目击证人,重罚多次鸣号者,通过媒体对那些违法鸣喇叭者进行曝光。本报记者庄建城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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