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灾民子女读书获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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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1:1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肖彤兰)记者昨天获悉: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灾失学、因灾辍学,汕头市将对4类严重受灾家庭子女读书给予补助。 受台风“珍珠”和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影响,今年我市严重受灾家庭共4000多户。汕头市将对包括以下4类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就读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及市属(含外市,下同)和区县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学生进行补助:一是农村房屋全倒户;二
补助标准为:对小学、初中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基础上,免收2006—2007学年度书费(小学100元/年、初中180元/年);对高中、职高、技工、其他中职学生参照省的做法,按最低收费档次,减免2006—2007学年度学费。其中补助高中学生每人1444元/年,职高学生每人1790元/年(均按“一费制”收费标准,剔除课本费240元/年);技工学生每人2700元/年;其他中职学生每人2295元/年。并按照“谁办学、谁负责”原则,即区县属学校学生由区县负责,市属学校学生由市负责,就读外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统一由市财政负责进行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