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满两年就能判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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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3:5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我国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离 婚的标准。但日前静安法院对张老伯因与老妻分居两年的离婚诉请不 予支持。 张老伯与唐老太结婚60多年。2003年老宅动迁,之后张老伯随大 儿子住在嘉定,唐老太与小儿子住在静安。今年7月,84岁的张老伯 起诉要求离婚。张老伯表示,老宅动迁取得动迁款30万元,可老伴在 未征得自己意见的情况下分割,自己仅拿到6万元。之后,老伴就遗 弃自己住到小儿子那儿。唐老太辨称动迁款是按照老宅内户口平均分 配的,自己与丈夫已经不可能有性生活,况且双方都年老无力照顾对 方生活,分开居住也是不得已。 法官点评:张老伯夫妻结婚60多年,虽有摩擦但不表明夫妻感情 破裂。至于张老伯提及“分居满两年”就可判离婚,法院认为张老伯 夫妻年迈,互相扶助的能力已经下降,分别由子女照顾生活并无不妥; 其次老房动迁,双方没有了房屋,分居并非出于本意。这与年轻夫妻 之间基于感情破裂而主观上选择分居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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