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资委:企业超标发薪酬以非法收入论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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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3: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日前有报道称,广东一小部分企业以强调经营者个人贡献为由,自定高薪酬。该报道还称有小部分企业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广东省国资委官员昨天向记者表示,去年以来,省属国企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已经基
有关官员表示,目前绝大部分省属国企都建立了严格规范的内部考核分配制度。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必须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总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要按照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省属国企负责人年薪,企业如超标准发放薪酬,以非法收入论处。广州日报 记者 徐海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