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五赔”官司 死者家属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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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4:13 法制晚报 | |||||||||
“一死五赔”官司 死者家属获赔偿 本报讯(通讯员 潘承毅 崔亮 记者 王巍)司机魏某等候洗车时触电身亡,与其死亡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共计5被告被要求赔偿损失。 记者上午获悉,昌平法院审结了这起“一死五赔”的官司,魏某家属获得共计24万
2004年6月9日,魏某驾驶自卸车到兰某经营的汽配店洗车,停车后,相距不足1米处,隔壁汽配店有一辆自卸车正在修理。不久,正在修理的自卸车翻斗升起,并与空中的高压线接触,引起车胎着火。 等候洗车的魏某想驾驶自己的车离开现场,但情急之下在开车门时用力过大,与起火车辆相碰导电,导致触电身亡。 法院对5被告的责任进行分析认为,混凝土公司作为高压线的产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汽配店房屋所有人马某,违反架空电力线路有关规定建房并出租,也对此事负有一定责任。 此外,两家汽配店经营者兰某和孙某、导致车辆触电起火的修理工的雇主均要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