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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强奸隔壁女孩不成杀人灭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08:20 贵州都市报

  另有3名同学由于为他提供隐藏住所及逃跑钱物,分别犯窝藏罪与包庇罪被判刑

  金黔在线讯 高三学生徐刚在高考前不久,欲强奸隔壁一女孩遭反抗,竟然将对方杀害。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刚死刑。

  今年22岁的徐刚,被捕前系开阳县某高中高三学生,由于家离学校较远,徐刚便在
学校附近租房,隔壁住的是女孩小静(化名)。

  4月26日晚11时许,徐刚从自己租住房偷偷潜入到小静的房间内,准备强奸小静,结果遭到小静的极力反抗,徐刚因害怕罪行暴露,便用手捂住小静的口鼻,另一只手卡住小静的脖子,致小静死亡。案发后,徐刚准备毁尸灭迹,便于次日找到同学郑安富、梁正平及石华松等人商量对策。之后,郑安富为徐刚出车费,梁正平则为徐刚提供住宿,石华松则联系贵阳的朋友把徐刚送到贵阳躲避。4月29日,公安机关将徐刚逮捕归案。

  市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徐刚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郑安富、石华松明知徐刚是犯罪嫌疑人却主动提供隐藏住所及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梁正平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故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刚死刑,判处梁正平有期徒刑2年,石华松有期徒刑2年,郑安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作者:鄢海瑞 廖波 李佳懿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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