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离婚两天强奸前妻判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09:47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刚与妻子办完离婚手续,二天后就因强奸前妻而被捕入狱。8月23日,霍邱县法院对被告人窦某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窦某的妻子孟某六年前与他人私奔一直未归。今年5月22日,孟某从外地回来与窦某办理了离婚手续。5月24日中午,窦某、孟某等人在孟某的哥哥家吃饭。饭后,窦某约孟某出去并提出与孟发生性关系,孟不同意,窦某遂将孟某按倒在孟某哥哥家的厨房夹巷
处实施了强奸。后窦又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孟的头、面部刺伤。孟呼救,来人将他们拉开,窦逃离现场,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孟某的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窦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已离婚的妻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实施强奸后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鉴于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能认罪悔罪,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以强奸罪判处窦某有期徒刑二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赵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