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学杂费后还要交哪些钱?新学期各类收费标准全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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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0:2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今年秋季不但义务教育阶段开始执行免收学杂费的政策,部分幼儿园的收费也有新政策。昨日,记者就新学期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的情况进行了采访。 据介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后,根据“一费制”的规定,学生家长还须交纳课本费、作业本费和省规定的服务性收费。200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的收费标准为:小学一、二年级33元,三年级66元,四年级88元,五、六年级77元;初中一年级165元,
今年幼儿园收费也进行了大调整,新学期家长交费要看清幼儿园的性质。公办、公有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有调整。省示范幼儿园公办400元,公有民办450元。无锡市一类幼儿园公办320元,公有民办370元;市二类幼儿园和农村一类幼儿园的公办240元,公有民办290元;无锡合格幼儿园和农村二类幼儿园公办180元,公有民办230元;农村合格幼儿园公办140元,公有民办190元。这些幼儿园的收费均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此外,经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亲子园,收费标准为30元每生,每次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保育教育费按每月100元的标准由家长单位负担,家长凭收据报销联向单位报销。 (祝筱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