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有法可依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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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0:32 青年时报 | |||||||||
从11月1日开始,在杭州“拆房子”也将有章可遵。昨日,杭州市政府通过《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需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均适用本办法。 《办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施工时,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2米高的遮挡围墙或硬质遮挡围护。显著位置,还设置标明工程项目名称、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的告示牌。夜间作业的,应设置警示灯光。 如发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后,还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的;未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的;未设置遮挡围墙或者硬质遮挡围护的;未按规定设置施工标牌的;未按规定对房屋进行封闭围护或者未采取专项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地上地下管线安全等。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傅一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