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夫妇同居21年欲补办结婚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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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1:10 汉网 | |||||||||
汉网消息(通讯员 郑政 张俊)年轻时不顾双方父母反对住在一起,如今已为人父母的五旬夫妇,因没拿“红本本”,总感觉“不踏实”。为了却心愿的周先生,昨致电法律在线咨询,现在还能不能补办结婚证? 21年前,28岁的周先生和女友打算结婚,但遭到女方家人的反对,他们嫌弃周先生是农村人,家里条件不好。
铁了心要在一起的两人没领证住在一起。如今夫妻生活甜蜜,今年女儿也有20岁了。 周先生说,这些年来,一直有个心愿未了,“没拿到结婚证”。虽很清楚夫妻间感情维系不是靠“红本本”,但总觉得有些遗憾。“妻子也有同感”。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宗根称,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同居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周先生要补办结婚证可找社区、单位或亲戚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两人并无配偶,并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然后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