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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高涨,江城“拼车族”悄然升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1:10 汉网

  

油价高涨,江城“拼车族”悄然升温

  ▲江城有专门为拼车族服务的网站。记者石一摄

  一边是都市白领上班不愿挤公汽,一边是油价上涨有车族养车压力加大,两边一拍即合,一种被人们称为“第四种交通方式”的“拼车”现象,在武汉悄然升温。

  【事件】拼车族疑惑拼车合法性

  25岁的黄小姐已有两年“拼车”史。黄家住汉口百步亭小区,在关山一家计算机公司上班。“拼车”前,她每天转两趟公汽,路上辗转1个半小时,起早贪黑苦不堪言。

  后来,她打听到小区里的一位有车族,在鲁巷附近上班,正好可以同路。两人一拍即合,黄小姐每月只用交100元钱,就天天坐上了“顺风车”。以往1个半小时路程,缩短到半个小时。

  然而两周前黄小姐坐朋友车回家,路遇一搭车的乘客,谈好30元“带一脚”,刚上车却被客运管理执法人员抓个正着,因非法营运,朋友当场被罚500元。

  黄小姐不禁联想到自己每天拼车上班,莫非也是非法营运?她于是致电晨报法律在线问个究竟。

  【调查】有网站专门速配拼车族

  记者调查发现,拼车现象,在许多江城上班族眼里,已是司空见惯。甚至出现了拼车网站,专为拼车族实现“速配”。

  郑先生是有车族,家住汉口,在武昌上班。今年长江大桥、二桥实行单双号限行,不对号时,郑先生不得不绕白沙洲大桥。尤其是油价上涨,开支骤然翻了好几倍。在朋友的建议下,他在一网站上发布拼车信息,招募了4个网友同车而行,油钱省下不少。

  记者电话联系到该网站一负责人,对方介绍,该网站专为拼车族提供发布信息平台。网站只向车主收取一定中介费,不向乘客收取任何费用。

  【观点】拼车是否违法存争议

  ●武汉客管处:拼车违法,最高可罚1万

  “只要是收费的拼车,肯定是违法的!”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昨日对记者如是说。

  该负责人说,根据《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本市出租汽车用于起点和终点均在本市营运的,由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没收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拼车,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非法营运,破坏了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应坚决加以制止处罚。但他同时也表示,由于拼车族都是熟人,交管部门很难认定,查处难度大。

  ●律师:拼车“拼”出法律空白

  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律师范丽勤表示,“拼车”是否就构成“非法营运”,还值得商榷。

  范律师称,在“拼车”中,有车族收取的一般是无车者应付的最基本成本费用。对无车者来说,他采取别的方式,也同样要付出费用。有车者在收取的费用没赢利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认定为“非法营运”。

  就目前来说,拼车双方应该看成一种合作关系,不能简单用合法和非法来定性。因为在目前的法律法规内,对该现象的法规是空白的。

  范律师认为,“拼车”其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万一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承担?保险公司应怎样赔付?这些都没有法律法规保障。

  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张俊 郑政 邓文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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